青出于藍(lán)而勝于藍(lán)
科學(xué)研究表明,一個家族的男人往往在天性上和思維方式上有著驚人的相似??磥磉@話不假,朱元璋的殘忍在他的子孫身上如同密碼一樣流傳著。他的兒子永樂帝是在燕王位上通過造反,推翻了建文帝而登上寶座的。這個皇帝對歷史的唯一貢獻(xiàn)大約只能算是修了《永樂大典》,而其殘忍與陰損刻毒,和朱元璋相比真是青出于藍(lán)而勝于藍(lán)。
永樂的皇位來得不正,這是天下都知道的,但刀把子出政權(quán),當(dāng)他一旦推翻了他那個文弱倒霉的侄兒,遂開始報復(fù)性地迫害建文手下的臣子們。這些“奸惡”,有的被剝皮,有的被油炸,死得花樣別出而又痛苦萬狀。即使如此,仍是難以消解永樂心中的憤怒,余下最陰毒的一招就是將這些“奸惡”的妻子、女兒、姐姐、妹妹,總之一切女性親屬,包括五十六歲的老太太在內(nèi),一律罰做官妓。
做了官妓還不解恨,因為按大明的制度,官妓們是坐在妓院里靜候嫖客上門的。想必那時官妓的生意不太好,永樂看在眼里急在心上,靈機(jī)一動,下令不許這些奸惡者的女眷坐在妓院里當(dāng)坐商,而是送到兵營去,“轉(zhuǎn)營奸宿”,也就是一個軍營接一個軍營地巡回,以便能有盡量多的男人凌辱她們。史料上明明記載:
“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順門口奏:‘齊泰妹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日夜,二十余條漢子看守著,年少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奏請圣旨。’奉圣旨:‘由他,不的到長大便是個淫賊材兒。’”
“鐵鉉妻楊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茅大芳妻張女,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張氏旋病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門奏。奉圣旨:‘分付上元縣抬出門去,著狗吃了。欽此。’”
兩道圣旨,看得人心里發(fā)毛,所謂圣明之君,原來在如何更野蠻地處罰手無寸鐵的婦女時也顯得特別有創(chuàng)意:每夜令二十多條漢子奸宿一個家破人亡的苦命婦人,一旦死了,則抬去喂狗;才三歲的女孩子,就決定她長大了“便是個淫賊材兒”。
終其明世,程朱理學(xué)為天下第一顯學(xué),操持理學(xué)的業(yè)儒們一向虛偽地要求非禮勿視、非禮勿動,甚至探討起嫂子一旦落水,做小叔子的伸手援助她,是否也會有干名教之類的荒謬問題。這種思想一旦被官方承認(rèn)為社會精神的主流和時人的道德準(zhǔn)則,人性必然趨向于隱忍、虛偽和做作;而人之惡則是與生俱來的,在這種似是而非的理論的規(guī)導(dǎo)下,惡有可能被暫停,卻不可能從根本上消除,正如堵不能治水,只有疏才能治水一樣。理學(xué)對人之惡便如同是堵水,一旦大壩崩潰,帶來的災(zāi)難將會更大。
整個大明近三百年間,這種從太祖朱元璋開始的殘忍一直不曾斷絕過,它竟然如同傳家寶一樣在這個猥瑣而歹毒的家族中流傳。
大明以前,統(tǒng)治者對知識分子還保持著一定程度的尊敬和克制,但到了大明,知識分子的自由度沒有了,連人格尊嚴(yán)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損傷。除了屢次文字獄外,便是那發(fā)明于朱元璋的廷杖——當(dāng)場脫了褲子在大堂之上打屁股。這一處分方式原本始于東漢,得名于三國的東吳,但朱元璋之前的一千年間,都只是一種偶然采用的處罰,到了朱元璋手里,才成了常刑。這種刑罰,除了可以根據(jù)皇帝的意愿或者把人打死,或者把人打殘外,還能最大程度地羞辱受刑者,能夠從精神和肉體兩個方面來使受刑者痛苦不已。而這些受刑者,大多數(shù)是極力推崇理學(xué)的儒者,事情就是這樣的荒唐。這就是歷史,絲毫不給我們的想象和邏輯留一點(diǎn)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