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這個待遇,后來又流傳了魯迅一個“感人”的故事。魯迅逝世后,孫伏園回憶說:魯迅先生和我商量,只要夠旅費,我們應(yīng)該把陜西人的錢在陜西用掉。后來打聽到易俗社的戲曲學校和戲園經(jīng)費困難,我們便捐了一點錢給易俗社。西北大學的工友們招呼得很周到,魯迅先生主張多給錢。
孫伏園在說這個故事時還拉了兩位先生作陪襯,一位不愿捐一位不愿多給。這件事后來載入很多魯迅傳,并把它當做魯迅慷慨人格的例證。
但我們看魯迅日記,并沒有看到將錢全花在陜西和多捐的記載,相反,第一筆錢拿到后,第二天他即托孫伏園到郵局給北京寄回86元還新潮社的賬,第二筆錢拿到后,當即托陳定謨寄回北京50元。如說魯迅給陜西留錢,除了買古董古籍花了那32元外,他確實給易俗社捐了50元。其余并沒有看到魯迅為什么東西和什么人花去大數(shù)目。
易俗社1912年7月成立,宗旨為“編演新戲曲,改造舊社會”,魯迅在西安時,曾五次觀看該社演出,可能有感于陜西人的慷慨,有感于易俗社的宗旨和現(xiàn)狀,魯迅在臨行前捐了錢,這個數(shù)目也不少,也能表現(xiàn)出魯迅的慷慨,但非要說魯迅要把錢都花在陜西,我們還是應(yīng)該從史料出發(fā)盡可能還原歷史本相,這樣可能更符合魯迅樸素的面孔。
給陸軍學生講小說史
魯迅課講完后,又應(yīng)邀于30日到講武學堂給陸軍學生講演了一次。
關(guān)于這次講演,又流傳出了魯迅一個不愿替軍閥粉飾的故事。據(jù)林志浩先生《魯迅傳》記載,“統(tǒng)治陜西的督軍兼省長劉鎮(zhèn)華,為了沽名釣譽,粉飾門面,托人請魯迅給士兵和下級軍官講演,題目嘛,希望換一個,不要再講小說史。他妄想魯迅會像半年多以前康有為來西安講學那樣,借題發(fā)揮,替他吹捧一番。但魯迅卻機智地回答說:‘講演,可以,但講的題目,仍然是小說史,因為我只會講小說史。’給了這個封疆大吏一個軟釘子,碰得他十分氣憤,就要撕下‘禮賢下士’的假面具。后經(jīng)人勸解,才告平息。”
林賢治的《人間魯迅》也持此說。
在魯迅日記里,沒有記載這樣的事,相反,在臨行前一晚,“劉省長在易俗社設(shè)宴演劇餞行,至夜又送來《顏勤禮碑》十份,《李二曲集》一部,杞果、蒲陶、蒺藜、花生各二合”。如果魯迅真要像上面描寫那樣,為什么還會收下這等東西呢?
魯迅回到北京下車時,“稅關(guān)見所攜小古物數(shù)事,視為奇貨,甚刁難,良久始已”,連這種讓人氣憤的小事都用冷峻的筆簡潔記下,如果真的出現(xiàn)上述情景,以魯迅性格,我想他會在日記中有所流露的。
今天看來,魯迅給士兵和下級軍官講小說史,他們中會有多少人聽得懂呢?魯迅日記里記載,此次講演只講了約半個小時,這么短的時間,小說史又能說出一個什么所以然。如真有上述情景的話,我倒覺得魯迅還真不如換個題目的好,比如說說一個好的士兵應(yīng)該如何保家衛(wèi)民,非要去講小說史,則應(yīng)是魯迅的不近情理的執(zhí)拗吧。
魯迅一小段人生歷程,就有那么多人為拔高的附加??磥砣绻嫦胱岕斞缸呦律駢蜃岕斞秆芯孔呦蛏钊?,在歷史背景下從史料出發(fā)“還原”他的任務(wù)還很艱巨。(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