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鬧洞房,古來有之。文雅些的是讓新郎新娘唱歌、作詩。起勁點的一個勁地勸酒,把新人灌醉。再過分點的還可以聽房,待新郎新娘就寢后,大家躲在外面偷聽。如果聽到有意思的地方,大家一起哈哈大笑,還可以搭腔,跟新房內(nèi)的人對話。新婚之夜大家找找樂子。但是鬧洞房鬧出人命,這可是非常雷人且悲劇了。
唐代鬧洞房的風氣非常濃厚,以整人為樂。唐代筆記小說《酉陽雜俎》中記載了這么一個故事。“律有甲娶,乙丙共戲甲。旁有柜,比之為獄,舉置柜中,復(fù)之。甲因氣絕,論當鬼薪。”
唐朝人鬧洞房就是這么雷人。新郎甲結(jié)婚,好朋友乙和丙一塊來鬧洞房,旁邊有一口柜子,他們開玩笑地把甲塞到柜子中,合上柜蓋。然后任憑甲在柜中叫喊,就是不開,只顧在外面調(diào)笑嬉弄,折磨可憐的新郎。等到鬧夠了,打開柜蓋時,新郎已經(jīng)被悶死了。一樁大喜事頓時成了悲劇,好朋友也因此被判了重刑。(中新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