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是人生終止時最后的定格,也是儲存墓主生活時代的若干文化信息的府庫。疊疊累累的古代墓葬屢經滄桑變故,因各種原因往往多遭破壞。而最通常的破壞形式,是有意的盜掘。歷史上的盜墓相當普遍,甚至曾經成為某些區(qū)域的地方風習,成為某些家族的營生手段,成為某些社會群體的行業(yè)特征。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大陸地區(qū)的盜墓之風愈刮愈烈,從中原到關中,再到江淮,幾乎遍布中國古文化發(fā)源的中心區(qū)域。在全國各地只要有古墓葬的地方,就有盜墓者的身影。事實上,盜墓現(xiàn)象也并非僅僅發(fā)生中國,盜墓已是一個國際化的災難。
古時盜墓動機各異
盜墓,是淵源古遠的社會文化現(xiàn)象。新石器時代的考古資料已經可以看到有意識的墓葬破壞現(xiàn)象的遺存。在春秋時期“禮壞樂崩”的社會變化之后,厚葬之風興起,于是盜墓行為益為盛行。
在中國古代,盜墓甚至曾經成為一些地域的普遍風習,成為一些家族的營生手段。唐人李商隱曾在他撰寫的《雜纂》卷上說到“惡行戶”,其中第二種就是“世代劫墓”。由此可知,職業(yè)盜墓者的行為和技術往往是世代相承的。
《醒世恒言》第十四卷《鬧樊樓多情周勝仙》記述朱真盜墓故事,也可以看到子繼父業(yè)的傳承關系。
古來最為普通的盜墓動機,是劫取墓主的隨葬物品。晉人皇甫謐曾經指出“豐財厚葬以啟奸心,或剖破棺槨,或牽形骸,或剝臂捋金環(huán),或捫腸求珠玉”的情形。盜墓者對墓葬的無情破壞和對死者的極端傷辱,大體都是出于財寶之“欲”。
此外,發(fā)掘政敵及政敵家族的冢墓,在中國古代權爭中曾經被作為厭服對方的極其有力的手段之一。掘墓,又是政治懲罰與政治迫害的一種形式。唐睿宗即位后,對曾經屬于敵對政治集團的武三思、武崇訓父子,太平公主,韋玄貞、韋洵父子,均以毀墓作為政治懲罰方式。宋哲宗紹圣年間,元佑時期為政的司馬光及其政策遭到否定,于是有人建議發(fā)掘司馬光墓。《元史·奸臣列傳·阿合馬》寫道,阿合馬死后,元世祖“盡得其罪惡”,大怒,“乃命發(fā)墓剖棺,戮尸于通玄門外,縱犬啖其肉。百官士庶,聚觀稱快。”
如果對古代陵墓破壞現(xiàn)象的心理動機進行分析,還可以發(fā)現(xiàn)基于神秘主義文化的特殊因素?!度龂?middot;吳書·三嗣主傳·孫皓》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說到這樣一個掘冢以厭氣的故事,有望氣者說“荊州有王氣”,吳主孫皓疑心地方王霸之氣不利于其統(tǒng)治,“遣使者發(fā)民掘荊州界大臣名家冢”“以厭之”。
古時的盜墓者雖然有著種種不同的動機,有的甚至是軍隊參與的“官方”行為,但并不是說盜墓在古代就可以為所欲為。事實上在我國古時的很多朝代對盜墓都有嚴格的法令予以禁止。這樣的法律早在秦時期就已經出現(xiàn)?!秴问洗呵?middot;節(jié)喪》寫道,厚葬形成風習,因此誘發(fā)“奸人”盜墓行為,“上雖以嚴威重罪禁之,猶不可止。”漢代嚴禁盜墓的法律,也見諸史籍。唐代法律包括制裁盜墓行為的內容?!短坡墒枳h》有關于對“發(fā)冢”者處以刑罰的明確規(guī)定:“諸發(fā)冢者,加役流;已開棺槨者,絞;發(fā)而未徹者,徒三年。”據《舊唐書·懿宗紀》記載,“開劫墳墓”與“十惡忤逆、官典犯贓、故意殺人、合造毒藥、放火持仗”以及“關連”“逆黨”等同樣,被列為最嚴重的罪等之一?!洞笄迓衫穼ο嚓P盜墓的36種情形分別處罪。其條例多達22條,內容極其詳密。
今人盜墓利字為上
是什么原因導致盜墓現(xiàn)象經久不衰?是否與中國古代文化有著直接關系?北京師范大學古代文化史專家李山教授指出:“盜寶現(xiàn)象的猖獗與中國傳統(tǒng)的厚葬習俗密不可分。在階級社會中,厚葬蔚然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