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歲開始,19歲的小陽(化名)就習慣了離家出走。從小他和母親的關(guān)系就猶如水火,無法相容。“在她眼里,我一無是處,而且她讓我感到自己是個欠了一堆債的人,必須要完全按照她的安排生活,才對得起她。”小陽現(xiàn)在非常痛苦,他說,母親在物質(zhì)上確實給了他很多,但他無法忍受母親對自己的態(tài)度。
“望子成龍”,是每個家長對孩子的強烈期許。從心理學上講,許多父母都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假想物”,希冀假借子女的努力奮斗,來實現(xiàn)自己的一些“夢想”,自己曾經(jīng)的挫折、失敗、榮辱、興衰等等,最終則形成一個巨大如山的寄托。可寄托一重,壓力一沉,無法掌舵,孩子就“不聽話”了,于是家長更是變本加厲指責。愛的心態(tài)實踐了“逼”的行為,這對孩子的成長將是致命的傷害。不但可能在孩子幼小心靈里形成陰影揮之不去,更易造成心理障礙。
心理壓抑得不到排解,善良天性得不到釋放,小陽用離家出走來抗爭,來實施“報復”。也許離家出走還不可怕,可怕的是“習慣了”。要知道,每種習慣的背后,都滲透出一種疲勞:或感慨,或無奈。當孩子的內(nèi)心排斥感積蓄到一定力量,當內(nèi)心洪水盛滿,心里堤壩倒塌,必然像“堰塞湖”一樣危機四伏。這時,孩子的“報復”行為,成了父母和孩子的共同悲哀。
從小陽事件中,我們看到了家庭教育中的隱憂,同時折射出了目前一些素質(zhì)教育下的“應試管理”的弊端。德國著名社會學家U·貝克首次提出風險社會概念,這風險包括政治的、經(jīng)濟的、社會的、軍事的,并將其分為社會風險和個人風險。家長將孩子視為“個人財產(chǎn)”進行訓教,個人意志一旦背離家庭教育法則,極容易出現(xiàn)一種無法預測的“個人風險”。而破解“個人風險”的成本,將會變得異常沉重:對孩子來講,荒廢青春,因叛逆誤入歧途;對社會來講,增添不安定因素,擴大了潛在的“社會風險”。
逼孩子按自己的意愿成長,是一種典型的家庭“軟”暴力。多給孩子一份鼓勵,多給他們一份贊美,用真誠和感化來鏟除縈繞內(nèi)心的羈絆,是值得每個家長思考的問題。為了孩子健康成長,請不要讓他們的“非暴力不合作”愈演愈烈,請不要“逼”孩子游離于本應和諧的家庭圍墻外。一旦如此,我們看到的將是,無數(shù)在家門口徜徉徘徊、無奈冷漠的孤獨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