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核準發(fā)布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農業(yè)大學、南開大學、浙江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9所高校章程。從剛剛核準的北大、清華兩大名校《章程》中可以看出,985高校的章程既同時突出了“政校分開”、“去行政化”的精髓,又各具特色。
北京大學《章程》近萬字,將黨委領導、校長負責,學術自由、師生治學,大學自主、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社會參與,立足中國、放眼世界的基本理念貫穿始終。清華大學《章程》內容較為精煉,僅5000余字,提出學校黨委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是“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在具體制度方面,兩校都明確了校務委員會、發(fā)展戰(zhàn)略委員會、秘書長、教務長、總務長、學術委員會等制度。尤其是兩校的章程都強調辦學自主權,將改革的基本框架和制度安排做了相應規(guī)定,提出了與職責任務相應的自主權及權利的行使規(guī)則。
此外,北京大學《章程》規(guī)定了監(jiān)察委員會制度,由校紀委委員、民主黨派、教職工和學生代表組成,對學校機構及人員具有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處分權,獨立行使監(jiān)察職權。清華大學《章程》規(guī)定了教師職務系列,將教學、科研兩類崗位各分等級。兩校章程的核準發(fā)布,為進一步推進綜合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實習記者孫樂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