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五被告
謝赫穆罕默德
先前向軍方承認(rèn),他對策劃“9·11”襲擊和其他30起密謀負(fù)責(zé),以及在巴基斯坦殺死《華爾街日報》記者丹尼爾·珀爾。他于2003年在巴基斯坦被捕。
比納爾希布
涉嫌參與劫機,但沒有獲得美國簽證,轉(zhuǎn)而為恐怖襲擊提供援助,比如尋找飛行學(xué)校。
阿塔什
涉嫌在阿富汗組織一處“基地”訓(xùn)練營,搜尋航班時間表。
霍薩維
涉嫌幫助“9·11”劫機者提供錢、西方服裝、旅行支票和信用卡。
阿齊茲·阿里
涉嫌向劫機者提供資金。(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