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短信舉報貪腐曾被拘留
說到徐社新的案件,就不能不提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五河教師短信案”。
4年前,五河縣教師董國平因發(fā)了一條有徐社新受賄內容的短信,而被指誹謗,被拘留10天、罰款500元,五河縣電視臺甚至進行官方辟謠。那也是徐社新首次被媒體聚焦。
同年4月28日,徐社新力挺的五河縣第一中學代校長張兆猛到縣公安局報案,稱連日來學校教職工及縣里多名副科級以上干部,陸續(xù)收到誹謗其本人的上述類似短信,損害了其人格、名譽,也擾亂了學校教學秩序,要求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后來徐社新本人也報案,稱有人利用短信對其誹謗。當年8月25日,五河縣公安局在縣委書記的壓力下,對五河縣第一中學教師李茂余、董國平作出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但是,事實證明,徐社新確實收受了五河一中校長高明會、副校長王儒鴻和黨總支書記張兆猛合計人民幣4萬元。經法院認定,2006年春節(jié)前,張兆猛、王儒鴻為在職務晉升及五河一中申報省級示范高中等事上得到徐社新的支持,二人從學校財務中支出人民幣2萬元送給徐社新。2006年8月,張兆猛被任命為五河一中黨總支書記。2006年10月,王儒鴻被任命為五河一中副校長。2007年春節(jié)前,高明會為在協(xié)調五河一中新校區(qū)開工建設上得到徐社新的關照及感謝對其提拔,與王儒鴻從學校財務中支出人民幣1萬元送給徐社新;2008年春節(jié)前,高明會又送給徐社新人民幣1萬元。此外,五河一中校長吳峰為在該校玻璃廠的拆遷賠償安置上得到徐社新的支持,還向徐社新送上了500美元。
案意
從徐社新等縣委書記落馬案件中可以看出,權力過大、缺乏有效監(jiān)管正是他們貪污腐化的主因。在弄權時,他們往往以發(fā)展地方經濟為名,調動各部門為其謀私利服務,尤其在重要項目、重點工程、重大資金使用,企業(yè)改制、矛盾糾紛解決、有關費用減免等方面,其權力的行使往往沒有邊界,基本是處于監(jiān)督的真空。在干部任用上,書記的話往往就是圣旨,根本沒有人挑戰(zhàn)。
徐社新腐敗案中警示我們,對縣委書記需要重點管理。古人云:“郡縣治,天下安。”縣一級政權在我國機構設置中處于承上啟下的關鍵位置,作為一縣之“首”,是縣級領導班子中的主要決策者、指揮者,是更高層次領導干部的重要來源。在整個干部隊伍中,縣(市、區(qū))委書記這一層級至關重要。其素質高低,不僅關系到縣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關系到一個縣(市、區(qū))的黨風、政風、民風,而且直接影響到當地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