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今年2月參加2010年浙江省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的7名考生為例,女子其他組郟某的50米蝶泳沒有競爭對手,自己游自己的。歐某的50米仰泳只有一個競爭選手。100米自由泳只有劉某、鄭某兩名應(yīng)屆高考生參加;男子其他組陳某的50米蛙泳、應(yīng)某的50米蝶泳,各自與另外兩名選手競爭。趙某的50米仰泳也只與5名選手角逐。
體育加分造假的水太深
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xué)的歐某參加了2010年浙江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第一站50米仰泳在今年2月時,成績記錄是43.60秒,低于今年本屆錦標賽女子14歲50米仰泳全能組最后一名不達標選手的42.42秒的成績。
根據(jù)2010年3月1日以前施行的國家運動員技術(shù)等級標準(2005年10月1日版)規(guī)定,游泳項目申請、審批國家二級運動員必須是地市級及以上級別正式比賽中達到成績標準者。溫州市歐某考生的50米仰泳成績比國家二級運動員38.50秒標準低5.10秒。可到了浙江省體育局公布的2010年少年兒童第30屆“迎春杯”冬季游泳錦標賽成績冊上,歐某的成績變成了“34.7秒”。
“缺乏競爭對手的比賽或測試,選手的競技水平發(fā)揮程度可想而知。他們造假連成績都不修改,終于露出了馬腳。”林先生說,“這些考生就是"搭車"測試,然后用測試成績代替比賽成績,造假申請、審批國家二級運動員進行高考加分。”
林先生透露,上面交給游泳錦標賽組委會100元/項或150元/項的費用,在國家二級運動員“通級”費中的零頭都算不上。有一個教練就多次托人叫他為兒子走此加分捷徑。教練對他說:“你兒子去稍微訓(xùn)練一下,然后參加一次比賽測定,甚至可以由"槍手"運動員替考,只要有成績就給你申請國家二級運動員。費用在兩萬元左右。”
“高考體育加分造假,與既得利益集團緊緊捆綁,水太深了。”林先生與浙江眾多孩子讀高中的父母一道,對國家機器與社會輿論維護高考公平、公正環(huán)境寄予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