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
調解全市首例跨區(qū)域網購案
去年5月,榆林市工商局投訴稱,消費者王某在“淘寶網”上花2800元訂購的刻錄機,與當時訂購的型號不同,存在明顯質量問題。王某與供貨商經過兩個多月的交涉,始終沒有達成一致。隨后,榆林市工商局與供貨商所在的山東省聊城市工商部門取得聯(lián)系,請求協(xié)查辦理。次月,供貨商終于同意雙倍賠償王某損失共計5600元。
楊凌
侵犯“酒鋼”注冊商標案
去年3月,楊凌工商局接舉報稱:西北某大學基建處材料科為專家公寓基建工程購進一批鋼材200噸左右,標稱為“酒鋼”線材,實為山西“宏達”線材,屬假冒鋼材。執(zhí)法人員立即前往核查確認為假冒,楊凌工商局沒收當事公司銷售的127噸假冒“酒鋼”線材,并處罰款20萬元。(宋潔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