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詢問筆錄里,王妻不認為家庭的主要收入來自王。“我和王茂文組成的這個家庭,收入來源主要是王的工資收入、我做保險業(yè)務獲得的收入,及投資獲得的收入。王的年收入40多萬,我做保險賺了200多萬,投資收入有40多萬。”
工資卡一直由妻子保管。近幾年在春節(jié)、中秋等特定節(jié)日,王妻收到丈夫2千、4千、5千、1萬、2萬、4萬不等的金額,總共二十萬左右的現(xiàn)金。
但在情人龔某的眼里,王茂文讓她真正見識了金錢的光芒。
因為介入了醴茶高速11標段5000萬工程量的業(yè)務分包事務,龔某獲得了中介好處。她向辦案人員介紹了對方兌現(xiàn)承諾的過程。
“大約是2010年5月的一天下午,龔先生打電話給我說有事找我,要我到他辦公室去一下,我到了他芙蓉華天旁的辦公樓下給他打電話。他要我在樓下等一下,他馬上就下來。沒過多久,他和他公司的一個小伙子抬著一個藍色的塑料收納箱下了樓。他把我叫到一邊說,現(xiàn)在他資金比較緊張,先給我200萬,現(xiàn)金已經(jīng)準備好了,余下的100萬在資金周轉方便的時候再給我。我說,這么多現(xiàn)金我一個人怎么處理,要不下次將錢轉賬給我吧。于是,他派人開車把我送到建行黃興北路支行,我將200萬現(xiàn)金存到了我的建行一卡通的賬戶里面。”
“我告訴王茂文這次和龔合作,他給了我200萬,王應了一聲,對我說了句‘拿著就是’。”
辦案人員還要龔某詳細交代了她與王茂文發(fā)生過的四次性關系。(紅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