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太平決定逮捕
中新社北京1月25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通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太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宋太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宋太平生于1955年12月,197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3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yè)畢業(y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他曾長期在河北省工作,曾任張家口市委書記、保定市委書記等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1月10日通報,宋太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他被指“組織原則缺失,賣官鬻爵,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并被指“收受名貴字畫等財物,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