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5日電 據(jù)“廉潔江西”微信公眾號消息,經中共南昌市委批準,南昌市紀委監(jiān)委對南昌市國資委原黨委書記、主任黃中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中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擔當不作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重破壞國資國企系統(tǒng)政治生態(tài);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長期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旅游活動安排,利用職權影響操辦婚慶事宜;毫無組織原則,違反議事規(guī)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罔顧組織要求,公器私用,任人唯親唯利,嚴重破壞國資系統(tǒng)選人用人風氣;廉潔底線失守,違規(guī)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國有資產租賃、科技補貼申領、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超越職權,擅自要求監(jiān)管國企為私營企業(yè)銀行貸款提供擔保,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黃中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南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南昌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中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南昌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南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