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6日電 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消息,日前,貴州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委員李鋼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鋼平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安順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鋼平利用擔任貴州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局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一處處長、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貴州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