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湟源高速公路上,一輛無車牌轎車引起正在路查的高速交警的注意,民警將車攔停后發(fā)現(xiàn),轎車內(nèi)竟然藏有槍支。
4月21日晚,青海高速交警三大隊民警在轄區(qū)道路巡邏檢查工作。在多巴匝道出口處,發(fā)現(xiàn)一輛轎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停車,民警立即上前糾正其違法行為。經(jīng)檢查,該車司機涉嫌無證駕駛,民警依法暫扣了駕駛員的行駛證、身份證。
就在民警準備將該車拖至大隊時,一輛未懸掛牌照的白色帕薩特轎車快速駛過,這輛轎車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將該車攔截,民警詢問司機為何不懸掛車輛牌照時,司機及同車隨行人員以各種借口搪塞。
隨后,民警要求司機出示駕駛證、行駛證、車輛牌照。然而,駕駛員從車內(nèi)拿出車輛牌照后,民警發(fā)現(xiàn),車牌上沾有血跡。見狀,民警立即要求司機將車熄火,下車接受檢查。
當民警準備檢查車輛后備廂時,司機和另一名隨乘人員乘機逃離現(xiàn)場。此時,民警懷疑車上人員有可能涉嫌犯罪,立即通知了湟源縣公安刑警大隊。刑警大隊核實車輛信息后確認,這輛轎車的所有人是吸毒人員。隨后,涉事車輛被送到青海高速交警三大隊。
4月22日9時,湟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技術(shù)人員在對車輛進行進一步檢查時,在后備廂找到一支裝有子彈的自制小口徑步槍、一支仿真手槍、子彈一枚、彈殼二枚、警用外腰帶一條。
目前,無證駕駛案件已辦理完畢,涉槍案件已移交湟源警方,相關(guān)情況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