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殺子的浙師大女教師被批捕
她供述:當時想用掐脖子的方式叫兒子起床,連掐四次后,發(fā)現孩子沒氣了
經精神鑒定,她患有強迫型人格障礙,但這個結果不會影響法院量刑
父親從外地出差回家,發(fā)現年僅12歲的兒子陽陽死了,而掐死他的正是孩子的母親。據了解,這對夫妻都在浙師大工作。
日前,公安機關委托金華市第二醫(yī)院,對涉嫌殺子的母親蔣某進行了精神鑒定,鑒定報告顯示,蔣某患有強迫型人格障礙,但屬于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范圍。
昨天,蔣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金華市婺城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院人士告訴記者,精神鑒定結果對蔣某的量刑幾乎沒有影響。
發(fā)現孩子沒氣后,給他換上了最漂亮的衣服
6月27日,婺城區(qū)人民檢察院的兩名工作人員來到看守所了解案情。蔣某向他們回憶了案發(fā)經過。
5月6日早上,我買好早飯回家,兒子陽陽還在睡覺。
平常陽陽賴床,我偶爾也會用掐脖子的方式叫他起床。這天,我用手掐了掐他的脖子,還打了他的小屁股,跟平時那樣,手上沒用勁,之后就走了出去。
我再進房間時,發(fā)現陽陽還在睡,就有點生氣了,我又掐了他的脖子,這次有些用力。
第三次進房間,陽陽還在睡,我再掐,看到他的腿伸直了,以為陽陽這次會自己起床。
第四次,陽陽還沒起來,我的火氣上來了,使勁掐他,陽陽的臉變紅了,還咳嗽起來,我就放開手,走出了房間。
當蔣某第五次走進兒子房間時,發(fā)現陽陽已經沒氣了。
“我看他雙腿伸直,摸他的鼻子,也沒有呼吸了,我像急救那樣壓陽陽的胸部,他沒有反應,我又用拳頭敲他的心臟,我好慌張,我想把他敲醒。”
蔣某說,她害怕極了,不知道該怎么辦,她給自己父母打了個電話,但沒有報警,也沒有撥打120。
隨后,蔣某給孩子穿上了衣服——黑白格子襯衫、咖啡色外套、黑色牛仔褲。這是蔣某心中,孩子最漂亮的一套衣服。
“我給陽陽換衣服的時候,他的身體已經涼了。我很難過,很自責,我對不起兒子,但是我沒想到,沒想到會掐死他……”
什么是強迫型人格障礙?
金華市第二醫(yī)院院長張載福說,根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強迫型人格障礙有幾種典型癥狀:
做任何事情都要求完美無缺、按部就班、有條不紊,因而有時反會影響工作的效率;
不合理地堅持別人也要嚴格地按照他的方式做事,否則心里很不痛快,對別人做事很不放心;
猶豫不決,常推遲或避免作出決定;
常有不安全感,窮思竭慮,反復考慮計劃是否適當,反復核對檢查,唯恐疏忽和差錯;
拘泥細節(jié),甚至生活小節(jié)也要“程序化”,不遵照一定的規(guī)矩就感到不安或要重做;
完成一件工作之后常缺乏愉快和滿足的體驗,相反容易悔恨和內疚;
對自己要求嚴格,過分沉溺于職責義務與道德規(guī)范,無業(yè)余愛好,拘謹吝嗇,缺少友誼往來。
對兒子的所有事親力親為
丈夫帶孩子去樓下玩都不放心
在蔣某父母眼中,她從小就很獨立,自己的事情都能做好,做事很有條理、有計劃。從小就會給自己制訂一個表格,幾點鐘做什么,然后按表格做事。
在丈夫眼里,蔣某是個比較強勢的人,家里的很多事她都要做主。蔣某對兒子很好,好得甚至有些過,該吃什么該干什么都是親力親為,甚至自己丈夫要帶兒子去樓下玩都會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