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丈夫沉迷網絡的惡習視為“精神出軌”,年逾五旬的張女士訴至法院,要求與丈夫趙先生離婚。庭上,趙先生一番悔過后,順義法院以雙方感情并未破裂為由,駁回張女士的離婚訴求。
年逾五旬的張女士早年離異,女兒嫁人后她便獨自一人生活。為了晚年生活能有所依靠,2005年10月,張女士與年長其6歲的趙先生登記結婚,兩人均是再婚。
可婚后生活讓張女士有些失望。張女士稱,自己很快發(fā)現趙先生有酗酒惡習,雙方還經常因瑣事發(fā)生爭吵,自2010年12月始已經分居。趙女士曾于2010年8月提起離婚訴訟,因趙先生表示會改掉惡習,她便申請撤回起訴。
趙先生此后再度讓張女士失望。原來,趙先生不但沒有改掉惡習,反而在學會網聊之后沉迷于和網友聊天,偶爾還與網友相約出游,對張女士也是不管不問。
張女士表示,她選擇再婚是為了找一個善解人意的男子照顧自己,她的精神生活需要丈夫來慰藉。時至今日,她與“精神出軌”的趙先生已無法溝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無和好可能,故要求與趙先生離婚。
庭上,趙先生堅決不同意離婚。他說,夫妻二人還是有感情的,兩人也并未真正分居,仍有夫妻生活。在他看來,張女士提出離婚并非其本意,而是張女士在女兒慫恿下作出的沖動決定。趙先生當庭悔過,稱將改掉惡習。
法院經審理認為,夫妻感情是維系婚姻關系的重要因素,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發(fā)生矛盾在所難免,應當妥善理智地處理?,F趙先生表示愿意和張女士好好生活,會改掉惡習,表達了趙先生對家庭的珍視之情,由此說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有和好如初的可能,故法院駁回了原告張女士離婚的訴訟請求。
宣判后,雙方均沒有提出上訴。(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