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被譽為“西部攝影第一人”的著名攝影家呂玲瓏起訴成都蜀山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宣傳畫冊侵權一案在高新區(qū)人民法院正式開庭。今年三月,他偶然得知,在未經(jīng)許可的情況下,蜀山公司將自己的攝影作品用于火鍋店內(nèi)畫框裝飾和宣傳冊之上,并在店內(nèi)的電視上滾動播放。雙方就作品使用問題協(xié)商未果,最終訴諸公堂。
呂玲瓏代理律師呂先生表示,蜀山火鍋店未經(jīng)作者本人同意擅自將其作品用于宣傳冊中,并對原作品進行了裁剪和修改,侵害了呂玲瓏的署名權、修改權、放映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要求蜀山公開道歉,支付損失以及訴訟費用83000元。
蜀山代理律師認為,蜀山在使用這些作品主要向食客們介紹蜀山風光宣傳四川旅游,沒有任何盈利目的。而呂先生認定蜀山“宣傳旅游是手段,宣傳火鍋店是目的”,并拒絕了蜀山支付一定費用之后繼續(xù)使用這些作品的要求。
而如何判定侵權性質(zhì)以及具體賠償金額,還要等待下次開庭審理。(天府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