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歌手張靚穎通過微博稱假唱情有可原,但不提倡。對于張靚穎的此說法,2月7日,港媒稱張靚穎承認在馬年春晚上假唱。隨后,在同一天,張靚穎對此事作出回應(yīng),批港媒斷章取義,并否認春晚假唱。
2月7日早上8點30分,“旺報”官方微博發(fā)表“張靚穎實力派招認春晚假唱‘情有可原但不提倡’粉絲驚訝”的文章,稱張靚穎承認馬年春晚假唱,稱:“ 央視春晚已落幕6天,但相關(guān)話題仍持續(xù)發(fā)燒中,被點名假唱(對嘴)的張靚穎,在沉默多日后,5日透過微博坦承假唱,‘假唱情有可原,但不提倡。’”
隨后,在同一天的16點57分,張靚穎通過微博對此報道作出回應(yīng),怒斥港媒斷章取義,并否認假唱,稱:“1:如果眼神不好就別看。2:如果能力不夠就別裝。作為歌手,職業(yè)道德是我多年堅持的,當然,因為我愛我所從事的職業(yè)。作為媒體,麻煩貴報聘個理解能力過關(guān)的文字工作者!就不求什么道歉了,基本認為能從我的微博理解出”承認假唱”的,無非也就上面兩種可能了。”(網(wǎng)易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