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0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30日消息,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網絡主播范思峰偷逃稅案件進行處理。
近期,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fā)現網絡主播范思峰涉嫌偷逃稅款,在相關稅務機關協作配合下,依法對其開展了稅務檢查。
經查,范思峰在2017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間,以直播帶貨方式取得銷售收入,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167.89萬元,少繳其他稅費100.56萬元。
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范思峰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649.5萬元。其中,對其配合檢查且主動補繳的稅款72.68萬元,處0.6倍罰款計43.61萬元;對其未依法辦理納稅申報且未主動補繳的稅款11.37萬元,處1倍罰款計11.37萬元;對其隱匿收入虛假申報偷稅且未主動補繳的稅款182.01萬元,處1.5倍罰款計273.02萬元。日前,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已依法向范思峰送達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
廈門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進一步依法加強對網絡直播行業(yè)從業(yè)人員的稅費服務和稅收監(jiān)管,依托稅收大數據分析,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立案稽查、公開曝光”的“五步工作法”進行處置,不斷提升網絡直播行業(yè)從業(yè)人員稅法遵從度,促進行業(yè)長期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中新財經)
圖自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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