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這樣一則熱搜詞條火了,這個詞條是,法院回應1元拍下公司80%股權,這其實是一則司法拍賣信息,說的是江蘇一家公司80%的股權,在司法拍賣平臺上以1元錢價格成交了,不少網友表示這也太好了,花1塊錢就有了公司,當上了老板??墒且灿腥艘苫?,拍賣價格為什么會這么低?1元錢買公司到底是超值交易,還是燙手山芋?這背后又有什么法律風險?
江蘇一公司80%股份以1元錢價格拍賣成交
近日,江蘇一家公司80%的股權在阿里資產平臺以起拍價1元進行拍賣,截至當天上午僅一人出價,成功將其拍下。目前,競買者已經完成了拍賣流程,本次交易也已完成權利憑證交接。
此次拍賣的標的物為鹽城市快得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80%的股權,該拍品所有人為無錫快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拍賣活動于2025年2月3日10時開始,至2025年2月4日10時結束,整個拍賣過程,由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法院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作為無錫快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具體實施。
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 羅揚:此次拍賣的起拍價為1元,保證金為500元,每次增價幅度為100元。24小時的拍賣過程中,僅有編號為Z3806的競拍者參與,未有其他競拍者加入競價,最終該買家以起拍價1元成功拍下該公司80%的股權。
對于1元就能買下一家公司80%的股權,許多網友表示質疑,懷疑存在內幕交易、轉移資產或拍賣過程中的暗箱操作。
無錫快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 錢梓建:經了解,該競拍者為鹽城老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與兩家涉拍公司不存在關聯(lián)。這次拍賣是正常的公開拍賣,流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不存在私下交易的情況。關于公司是否存在負債等問題,拍賣公告里已經進行了披露,競買者需要自行了解相關信息。
截至目前,競買者已簽收《拍賣成交確認書》《同意轉讓證明》,本次交易已完成權利憑證交接。
控股公司破產清算 管理人選擇拍賣股權
鹽城的這家公司為什么要拍賣股權?在網上公開拍賣公司股權需要遵循什么流程?
法院調查發(fā)現(xiàn),鹽城市快得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注冊地址為鹽城市射陽縣海通鎮(zhèn)工業(yè)園區(qū)內,經營范圍包括供應鏈管理服務、園區(qū)管理服務、道路貨物運輸站經營等。然而這家公司在成立后并未真正開展業(yè)務。
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侯明瑜:我們調查發(fā)現(xiàn),鹽城市快得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曾在注冊地租賃過廠房,但已不再經營。其股東公司無錫快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持有鹽城市快得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80%的股權,但并未履行出資義務,實繳金額為0元。
而無錫快得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經營范圍包括個人互聯(lián)網直播服務、供應鏈管理服務、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互聯(lián)網銷售等。
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 羅揚:該公司于2024年涉及拖欠工資等三起執(zhí)行案件,共計63000余元,因未能執(zhí)行到位,于2024年6月被我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清算,其破產財產處置中涉及了對鹽城市快得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權處置。為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這部分破產財產,管理人選擇了股權拍賣的方式。
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法院在受理無錫快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案后,經搖號的方式依法選定了管理人,并賦予了管理人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制作財產狀況報告、管理和處分債務人財產等職責。
無錫快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 鄧少治:由于沒有接管到無錫快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資料,且股東失聯(lián),其債務無法清償,我們只能通過公開途徑查詢該公司持有鹽城市快得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80%的股權。我們到鹽城實地了解后,發(fā)現(xiàn)無法查證鹽城公司的真實資產,也無法聯(lián)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
據(jù)介紹,實踐中,破產財產處置經常會涉及對外投資的股權處置,處置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權拍賣,二是申請目標公司強制清算或破產。
公司股權拍賣為何定價僅1元?真的超值嗎?
在破產處置中,定價同樣是一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在這起引發(fā)廣泛關注的拍賣中,1元價格成交,也是網友最關注的點。那么股權定價為什么只有1元?戳視頻↓↓來看專家解讀。
競買者真能“撿漏”?會不會背上債務?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這次拍賣吸引了眾多關注,但拍賣公告中并未公布快得供應鏈的具體資產負債情況。這意味著新股東可能會面臨未知的財務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債務繼承、法律糾紛以及經營不善等問題。關于公司是否存在負債,是否會讓競買者“撿漏”不成反而背上債務,拍賣平臺表示,拍賣公告里已經披露,該內容需要競買者自行了解。也就是說,1元買公司可不一定是超值交易。
專家提醒,購買一家公司的股權成為股東也許會給投資人帶來收益,但也同時伴隨著出資責任、信息不對稱等風險,需要提高警惕。我國法律規(guī)定,購買股權,意味著購買者將成為股東,從而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這包括出資義務、對公司經營行為的監(jiān)督責任等。如果購買者未能履行這些義務和責任,不僅可能面臨法律上的追責,還可能遭受財務上的損失。
盲目購買股權有出資責任信息不對稱等風險
此外,購買者還需警惕信息不對稱的風險。由于信息不全面或不準確,當購買者對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負債情況、股東認繳出資及實繳出資、股權實際登記情況等信息了解不足時,購買者可能難以準確評估股權的真實價值,導致決策失誤。
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 湯然:部分公司的股權激勵制度也存在同樣的風險。特別是在認繳制下,一旦公司面臨財務困境,無法清償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求所有股東,包括獲得公司股份作為獎勵的員工,加速履行其認繳出資的義務。所以在接受股權激勵時,務必充分了解公司的資本制度,避免可能面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