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典型的低溫燙傷,好比烤紅薯和微波爐加溫。”面對醫(yī)生的診斷,武漢市民從先生無奈地嘆了口氣。日前,從先生在一家按摩室進行藥療,結(jié)果造成小腿深三度燙傷,近3個月下不了地。
今年初,從先生左小腿韌帶損傷,看到漢口長堤街的“詹氏藥療按摩室”門口掛著“藥療出神效”的廣告牌,便進門了解。按摩室主管詹某看過情況后,稱“藥療一兩次就可以好。”
從先生說,當時詹某將熱燙的藥物裝入一個盒子,盒子周圍用布蒙著,吊在鉤子上,“熱燙的藥盒子距我小腿大約5厘米高的位置,因為燙,詹某應(yīng)我的要求先后往上抬了兩次。第三次我說燙時,他說藥療要有一定的溫度,否則沒有療效。”從先生按要求做完了1小時的藥療。但他發(fā)現(xiàn),藥療之處全部燙傷,面積有一巴掌大,患處全是水泡。幫忙敷上燙傷膏后,詹某收了從先生35元的藥療費。
事后,因感覺燙傷嚴重,從先生先后前往武漢市第一醫(yī)院和武漢市第三醫(yī)院醫(yī)治。診斷結(jié)果是“典型的低溫燙傷,好比烤紅薯和微波爐加溫,表面感覺不是很燙,但里面的溫度已滲透”。燙傷傷口深三度、面積1.5%,需換藥治療,必要時得進行手術(shù)植皮。
因傷勢較嚴重,行走不便,從先生先后打針、換藥治療近3個月,甚至一度住院治療,傷口還留下了明顯的疤痕。從先生稱,各種醫(yī)療費用共花了萬余元。因在賠償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從先生將“詹氏藥療按摩室”投訴至漢正街第一工商所。對于燙傷,詹某解釋稱,“藥療對溫度要求非常嚴格,在藥療過程中必須由客戶自己控制溫度。且已口頭講明,如不聽勸告,燙傷皮膚由客戶自己負責。”
經(jīng)工商調(diào)解,最后雙方達成協(xié)議,從先生獲賠4000元。(中新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