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澳大利亞媒體報道,一名55歲的悉尼女子和結(jié)婚20年的丈夫分居6個月后幸運地贏得了600萬澳元樂透大獎,前夫后來得知消息后告上法庭,企圖與前妻平分獎金。最近,法院駁回了這名男子的起訴。
她與62歲的前夫在2008年開始分居、隨后離婚。在分居期間,這名女子于2009年初贏得樂透大獎。這名幸運的女子多年來一直使用姐姐的名義購買彩票,為此,她將600萬澳元的獎金分為兩半,500萬由自己收入囊中,剩下的100萬則分給了姐姐。
得知前妻中大獎后,這名男子把她告上了悉尼家事法院,聲稱這筆獎金也屬于兩人離婚分產(chǎn)的一部分,自己理應擁有一半獎金。他表示,兩人雖然早在2009年就已經(jīng)分居,但是前妻購買中獎彩票的資金仍然是從兩人的“共有財產(chǎn)”中支出。據(jù)悉,女方當年花了將近60澳元買了10張彩票,其中就包括這張中獎彩票。
男方的律師也表示,由于男方在兩人長期的婚姻階段里允許女方每周花錢買彩票,造成女方中大獎的幾率大大提高。報道稱,女方于1980年代初期開始就堅持每周買彩票,每次花25~30澳元。
這名女子則向法官表示,自從2008年與丈夫分居后曾非常擔心自己的未來,她的姐姐也開始每周給她20~50美元不等的經(jīng)濟援助。該女子還向法院提供了自己的一些收入證據(jù),包括姐姐給她的生活費以及其他經(jīng)濟收入證明。
近日,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宣判。法官簡寧·史蒂文森表示,中獎彩票系這名女子以姐姐的名義購買,而買彩票的資金來源部分或全部來自于姐姐。
他說:“我發(fā)現(xiàn)丈夫?qū)τ谠搹堉歇劜势睕]有任何出資,而且必須留意到的事實是,妻子是在兩人分居六個月后中的大獎。”
盡管如此,因為兩人的經(jīng)濟狀況已經(jīng)發(fā)生了巨大差異,而男方也即將退休,所以法官還是判男方從女方那里獲得50萬澳元。(鵬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