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的孩子確實是渴望交往的。但作為學校,如果把‘男女生不能獨處一處’定為紀律,我認為是欠妥當?shù)?。我更希望的是學校通過一些教育活動,讓孩子了解自己,把這些外部規(guī)約轉化為自己行為的自覺選擇,而不是學校紀律。”韓似萍說,“學校把它定為規(guī)矩,孩子在老師面前是規(guī)避了,但跑到校園外就不能保證了。”
“老師更不能把男女生距離小于50厘米或者男女生獨處作為標準,來判斷他們之間是否有問題。心理學上有50厘米交往線一說,它指的是人與人之間交流的最好距離是50厘米,如果相距太遠,讓人產(chǎn)生距離感;如果小于50厘米,會產(chǎn)生壓迫感,以當事人的感覺為主。”
杭州12355青少年服務臺宋健男臺長說:“學校規(guī)定學生社會交往中要有一定距離,我認為有一定道理。但把男女生交往的物理距離精確到厘米,我覺得過于理論化。男生、女生交往是必要的社會生活技能,不宜抹上濃重的強制色彩,否則適得其反。”
記者又采訪了杭州高級中學、杭州學軍中學等學校,均表示沒有相關的規(guī)定制約男女生交往。
學軍中學的張老師說:“我們對男女生交往沒有特殊要求,要相信孩子們能把持住。”杭高的李老師也表示:“我想男女生交往應以學生自覺為主,老師適當加以引導。如果個別學生有異常,老師會用巧妙的方式加以引導和提醒。”(浙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