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檢方昨天發(fā)布預防大學生犯罪“綠皮書”透露,有。同時,該院聯(lián)合武大、華科等17所高校成立預防在校大學生犯罪協(xié)會。
據(jù)了解,洪山轄區(qū)有38所部屬、省屬高校,在校學生達80余萬人,近5年來,洪山區(qū)檢察院共受理在校大學生犯罪案件238件264人,數(shù)量呈逐年上升態(tài)勢。“綠皮書”對近5年來審理的在校大學生犯罪案進行了分析。
根據(jù)“綠皮書”統(tǒng)計,大學生盜竊占75.76% ,犯罪盜竊的目標主要是手機、筆記本電腦、銀行卡“三小件”。這些盜竊案一般都是利用同學對自己的財物疏于管理,趁機順手牽羊。
有些同學在教室、圖書館上自習的時候,習慣把手機等物品放在桌子上;在宿舍未鎖門就離開去洗手間或者其他同學宿舍,這樣就使得有隙可乘,有的同學利用串門的機會順手牽羊。
2009年,洪山區(qū)檢察院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中有3人為女大學生;2010年,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中有12人為女大學生。
這類大學生犯罪主要以盜竊為主,其原因除了少數(shù)是因為經(jīng)濟窘迫所致外,絕大多數(shù)是因為虛榮心過強,受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喜歡攀比造成。
去年6月,某高校的女生小李(化名)在禮堂參加表演期間,利用化裝換服裝的空當,到隔壁宿舍拿走了同學的筆記本電腦,將電腦裝在有演出服的書包里面,回到禮堂表演完畢后,利用還演出服裝的機會,將電腦轉移給事先聯(lián)系好的外校老鄉(xiāng),老鄉(xiāng)銷贓后,小李又讓其以外地親屬的名義將所分贓款寄給自己。整個作案過程的安排十分巧妙,不但創(chuàng)造了不在場證據(jù),還在銷贓分贓中模仿“洗錢”的手法。使警方偵查頗費周折。
武漢某大學女生安某,將室友的筆記本電腦和手機偷走,用袋子裝好,放在看門師傅處。當失主報警后,安為了避嫌,還將自己的1200元也放入袋中,謊稱自己丟了1200元,當其認識到后果的嚴重性時,才交代了事實。
但在做訊問筆錄時,安某始終認為自己并沒有“偷”,只是“拿”。其實安自身經(jīng)濟條件是不差的,并沒打算真的將失主的東西據(jù)為己有;她只是因為失主對自己“不好”,想報復,便“拿”她東西想嚇唬嚇唬她。(武漢晚報 記者 萬勤 通訊員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