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李睿懿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免去滕偉(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三、任命羅國良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免去其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四、任命楊永清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免去其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五、任命董華(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職務。
六、免去歐陽南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七、任命亓蕾(女)、王昭(女)、王齊亮、韋麗婧(女)、左慧玲(女)、白俊勇、劉炫孜、張金柱、范米多(女)、黃中華、廖永結、熊靖、潘才敏、楊學秋(女)、高俊華(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八、免去陳建德、劉書聲、汪治平、黃金龍、孫曉光、李偉、宋冰、楊聲淦、趙欣、曹慧敏(女)、邢會麗(女)、黃睿(女)、李光乾、賈娟(女)、潘效國、何正玲(女)、劉雪峰、楊新、任小明、梁瓊(女)、鄭曄、徐友仁、牟丹(女)、王倩(女)、單立(女)、原曉爽(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