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日本發(fā)生震驚世界的“水俁病”事件,罪魁禍首是日本一家氮肥公司,其排放廢水中所含的汞,在大海中富集,再經(jīng)過食物鏈使人中毒。1930年,比利時馬斯河谷工業(yè)區(qū)出現(xiàn)毒煙霧,原因是當時河谷上空的逆溫層使諸多煉油廠、金屬廠、玻璃廠大煙囪的煙塵無法擴散,大量有害氣體累積在近地大氣層,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
一則廢水,一則廢氣,是20世紀有記載的最早工業(yè)排放致害事件,其后類似事件層出不窮。
為什么人類總是不“長記性”?具體原因可能各不相同,但有一點卻是共同的——對自然不敬畏。不敬畏自然,便多以征服為榮,多以改造為勇,多以攫取為應當,多以破壞為必然。然而,從歷史看,自然從未被征服,只是讓人學會了順從。有些時候,我們傷害過自然并未被報復,那也僅是因為自然在能夠承受傷害時便寬容了我們。但不要忘了,傷害的次數(shù)和程度都將被累積,一旦到了某個“臨界點”,它就將以我們不可承受的方式返還。
然而,就該不該敬畏自然的問題,每逢一些大的事件時,就會出現(xiàn)激烈的爭論。一端認為人類對自然必須無所作為,才能免受大自然的懲罰;一端認為無需敬畏大自然,要相信科學的作用和力量。有人甚至將之上升為哲學問題,提出人與自然的關系究竟是該以人為本,還是以生態(tài)環(huán)境為本?這樣的爭論乃至“形而上”到哲學,實質(zhì)都是走了極端。其實,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還有另外一個角度。
明代學者方孝孺有言:“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規(guī),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可謂一語道破人的特性。人不知敬畏,則天不怕、地不怕,結局往往就是自作自受、自取滅亡。有敬畏心,則必守道而多思,“常行于所當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對于自然來說,人們只有心存敬畏,才能行有所止。否則,對自然為所欲為,行無所止,不知生態(tài)環(huán)境會被糟蹋成什么樣子,更不知自然將給予人類怎樣的懲罰。
在相當意義上講,大自然對人類的教訓,實質(zhì)都是人類對自己的懲罰,大自然只不過把它不能承受的人為破壞變相還給了人類而已。工業(yè)排污給大自然,大自然還污給生長于斯的人。對自然的饋贈無節(jié)制地攫取,大自然讓生長于斯的人食無所依。對大自然進行破壞性改造,大自然讓生長于斯的人不可再居。一言以蔽之,大自然是生長于斯者的家園,攫取者、破壞者可以一時逃離,但生長于斯的人無處可逃。敬畏自然,歸根到底是要敬畏生命,敬畏人民。真正懂得了破壞環(huán)境就是破壞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我們的行為才不會肆無忌憚。
越是科技進步,越不要低估了人類對自然的破壞力,越不要高估了自然的自凈力。越是發(fā)展快速,越要懂得敬畏自然,越要自覺尊重和保護自然。中國正進入“風險社會”,公眾環(huán)境敏感增強,環(huán)境風險壓力加大。從歷史中汲取教訓,對自然心存敬畏,規(guī)約自己的行為,我們才能平安度過“環(huán)境風險陷阱”,擁有天藍地綠水凈的家園。(人民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