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合肥5月16日電 (倪欣然)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qū)人民法院16日作出公開宣判:“合肥房叔”方廣云的女兒女婿與方廣云合謀作案,構成貪污罪。房叔之女、婿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沒收個人財產4萬元人民幣。
據檢方指控,2005年底,被告人方某、范某(方廣云的女兒、女婿)經事先與方廣云合謀,將夫婦兩人和兒子等五人戶口遷至合肥市瑤海區(qū)磨店鄉(xiāng)站北社居委何槽坊村民組。后在該地拆遷安置過程中,時任站北社居委書記的方廣云利用負責審核拆遷安置的便利條件,偽造了虛假的證明材料,非法套取3套拆遷安置房共計270平方米,價值達95萬元人民幣。
宣判后,范某與方某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
2012年底,合肥市站北社區(qū)原書記方廣云被舉報:其在職期間利用政府興建瑤海工業(yè)園機會,通過偽造、假借身份證等手段,以親屬及他人名義非法套取侵占拆遷安置房136套;2013年6月,合肥市官方對此案回應稱,已查實方廣云共為其女兒、女婿、姨侄、侄女等親屬違規(guī)獲取安置房19套。方廣云因此被網民戲稱為“合肥房叔”。
自合肥“房叔”方廣云東窗事發(fā)之后,其大量侵吞安置房屋的事實逐漸浮現在公眾的面前,2014年1月24日,其女兒、女婿被以貪污罪提起公訴。2014年3月,“合肥房叔”案涉案戶籍民警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在瑤海區(qū)人民法院受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