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鐲被認為是手臂的裝飾物,是人們最早萌生的一種朦朧的愛美意識。也有人說,由于男性在經濟生活中占有絕對的統(tǒng)治地位,使得戒指、手鐲等飾物有了一種隱喻拴住婦女、不讓其逃跑的蠻夷習俗。其實,手鐲的佩戴,其審美功能是顯而易見的。
在舊石器時代后期,人類戴有裝飾品已由許多中外出土實物得以證實。先說國外出土的實物,如出土于維倫多夫的維納斯圓雕裸女中,在其小小的手腕部刻有手鐲一類裝飾品。出土于伊斯圖里茲的骨雕人像中,也刻有類似手鐲的裝飾品。烏克蘭邁津出土的實物中,有用猛犸象牙刻的帶有裝飾花紋的美麗的手鐲。里維埃拉海岸的格里馬迪出土的實物中,有用魚脊椎骨制作的手鐲,有用貝殼、牡蠣殼、動物牙齒等制作的手鐲。再看國內出土的實物,六千年左右的半坡遺址、山東曲阜西夏候新石器時代遺址均發(fā)現了陶環(huán)、石鐲等古代先民用于裝飾手腕的器物。
從國內外出土的實物來看,手鐲的材料有石頭、陶器和動物的骨頭、牙齒等。手鐲的形狀有圓管狀、圓環(huán)狀,也有兩個半圓形環(huán)拼合而成的。新石器時代的手鐲已具有裝飾性,表面磨制光滑,有的表面刻有簡單的花紋。商周至戰(zhàn)國時期,手鐲的材料多用玉石,出現了金屬手鐲。西漢以后,受西域文化與風俗的影響,佩戴臂環(huán)之風盛行,臂環(huán)的樣式很多,有自由伸縮型的,這種臂環(huán)可以根據手臂的粗細調節(jié)環(huán)的大小。宋人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寫道:“金陵人登六朝陵寢,得玉臂之,功侔鬼神。”還有一種叫作“跳脫”的臂環(huán),如彈簧狀,盤攏成圈,少則三圈,多則十幾圈,兩端用金銀絲編成環(huán)套,用于調節(jié)松緊。這種“跳脫”式臂環(huán)可戴于手臂部,也可戴于手腕部。隋唐至宋朝,婦女用鐲子裝飾手臂已很普遍,稱為臂釧。初唐畫家閻立本的《步輦圖》、周肪的《簪花仕女圖》,都描繪了手戴臂釧的女子形象。史書記載,崔光遠帶兵討伐段子章,將士到處搶掠,見到婦女,砍下手臂,取走臂釧。唐宋以后,有金銀手鐲、鑲玉手鐲、鑲寶手鐲等等。造型有圓環(huán)型、串珠型、絞絲型、辮子型、竹子型等。明清至民國,以金鑲嵌寶石的手鐲盛行不衰,在飾品的款式造型上、工藝制作上都有了很大的發(fā)展。總之,玉鐲早在新石器時期就已經進入人們的生活,而各個時期的玉鐲各有不同。大汶口文化玉鐲呈外方內圓形,春秋時期玉鐲為扁圓形,唐代有鑲金玉鐲。發(fā)展至宋代,玉鐲呈圓環(huán)形,內平外圓、光素無紋;而明清玉鐲,多見裝飾。時至今日,眾多女同志熱衷于戴各式各樣的手鐲,一些藝術界的男士也喜歡戴手鐲以示身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