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牛因“篡改門事件”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據悉,浙江省工商局8月20日通報,蒙牛駐浙江省義烏市的經理擅自將3000箱蒙牛臨期純牛奶生產日期改晚6個月,改為2012年5月19日和6月1日,并以正品價格銷售。23日,浦江縣公安局通報:8月6日,蒙牛公司駐義烏銷售經理王某因延長產品保質期,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刑事拘留,8月20日其同伙趙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有問題可致電公司客服
記者向蒙??蛻舴罩行牡膯T工詢問有問題的牛奶是否在深圳地區(qū)銷售,對方肯定地回復稱“被修改過日期的牛奶在深圳地區(qū)沒有銷售,主要都是在浙江浦江縣銷售”。
那么消費者如何判斷自己購買的牛奶是否有問題呢?對方表示:消費者可通過檢查生產批次是否有涂抹痕跡來判斷,若購買到生產日期為5月19日或6月1日的純牛奶,只要批次無涂抹痕跡就沒有問題。
記者追問如果真的發(fā)現(xiàn)購買的牛奶有問題,公司打算怎么處理時,對方稱目前公司已經對此事展開調查,如果消費者真的確定購買到的產品是有問題的這個批次,那么可以撥打蒙??头峋€,經由客服人員進行相關記錄后,會有工作人員直接與消費者聯(lián)系。
解決方案是“無條件回收”
記者就消費者維權一事采訪了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鄭名偉。他表示,即使是公司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擅自修改生產日期,公司都要承擔責任,不過責任“有大有小”。按照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如果購買了這批有問題的產品,公司可能會退一賠一或者直接退貨,如果因此受到了損害,可以向公司提出賠償要求。在國內,消費者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是處在弱勢地位,要等待公司的處理結果。他提出,一般來說問題都不太嚴重,對于消費者來說,可能只是購買了一兩箱牛奶,金額并不高,如果就此專門向商家追討,各種成本可能高過索賠金額,因此一般來說消費者都是等待商家主動提出解決方案,這個就需要靠商家的社會責任感以及商家的自律。當然,如果消費者是到大型購物商場購買,應該可以向商場退貨。
而昨日17時左右,蒙牛官方微博通過微博公布:對涉案的3000箱1×25×250ML蒙牛純牛奶產品進行無條件回收。(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