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10日報道,臺灣“教育部”最近發(fā)函各級學校建議,鑒于女學生因生理日就學有困難,每月應允許請一天生理假,且為尊重個人隱私,不必出示證明。臺“教育部”官員表示,此舉是基于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對女性平等原則,希望各級學校能保障女學生請生理假的權益。
對于臺“教育部”的這一建議,臺東縣東海國小10日率先做出回應,宣布將從即將開始的新學期起就實施,成為全臺第一所實施生理假的小學。東海國小校長表示,現代女孩發(fā)育早,小學也有不少女生需要生理假,以前沒依據,現在有“教育部”公文建議,學校決定立即實施。桃園縣、高雄市部分學校也都表示,會及時跟進實施生理假。
不過,有部分家長表示,生理假不能作為規(guī)避上學的借口,實施前應充分教育學生“當用才用”的觀念,避免形式上泛濫,同時規(guī)定孩子如有請生理假的必要,應出示家長證明,以免衍生其他問題。
臺灣《聯合報》11日評論稱,“教育部”的建議看似體貼,但只是近乎討好趕時髦的隨興政令,也是近來臺灣“過度保護主義”的典型產物。這可能造成孩子視請假為福利,將來到了社會職場也動輒請假,漸漸孕育出好逸惡勞的一代,也漸漸流失競爭力。